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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有轨电车1号线工程沿线及站台导向标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01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作者:中国标识网  浏览次数:1007
核心提示: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的苏州高新有轨电车1号线工程沿线及站台导向标识采购项目 已经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项目名称:苏州高新有轨电车1号线工程沿线及站台导向标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江苏
标讯内容:
1.  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的苏州高新有轨电车1号线工程沿线及站台导向标识采购项目 已经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高新区      招标类型: 货物招标      所属地区: 高新区
(2) 工程规模:  有轨电车1号线全线约18.135km的沿线及站台导向标识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工程性质: 市政工程      招标金额: 3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4-7-1 至  2014-7-20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名称、数量、规格) 合同估算价(万元)
0001 苏州高新有轨电车1号线工程沿线及站台导向标识采购项目 300
申请人其他条件: (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50万元,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期限有效,经营范围须涵盖标识、标牌的制作;
(2)申请人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财务状况良好(2013年审计报告为否定或无法出具意见的视为财务不良);
(4)具有2010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国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或大型工程导向标识供货业绩;
(5)企业所提供的产品需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
(6)申请人在苏州地区已建立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系统,能保证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7)本项目不接受申请人为联合体或代理商的申请。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通用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14-5-30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14-6-4
上午起时间:  09:00 上午止时间  11:30 下午起时间:  13:00 下午止时间  15:00
获取文件地点:
6. 请申请人于  2014-5-30 上午  09:00 至  2014-6-9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指定处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4-6-9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4-6-10  09:30
7. 备注:
一、对已备过案的企业,可到时直接投箱报名,对于未备过案的企业,先需要携带企业相关信息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件)至指定处做信息录入,到时再投箱报名。申请人应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通用);
(二)附件资料: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2010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国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或大型工程导向标识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3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身份证;
6)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7)苏州地区(苏州大市范围)售后服务系统介绍(机构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服务协议复印件(如有)、项目人员构成、机构设置等,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8)企业概况及所报标识、标牌材料介绍、设备材料样本(宜用彩色图片);
9)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正一副)一起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二、投预审材料时间为2014年6月9日上午09:00至2014年6月10日上午9:30(上述第6条“请申请人于2014-5-30上午09:00至 2014-6-9下午15:00的工作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本条不执行)。本项目于2014年6月10日上午 09:30~11:30进行资格审查。
本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应提交的供核实的原件(仅供核对,当场退回):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2010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国内(不含港澳台)城市轨道交通或大型工程导向标识供货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身份证;
6)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三、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3家及以上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延期报名。
8.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4-5-30 至  2014-6-6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鑫        手机:15001162116
电话:010-56245628   传真:010-529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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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招标 导向标识 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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