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最近,由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等9个部门共同参与的江门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首次全体会议召开,宣布将对违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虚假广告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和打击。
9部门联手行动
按照省工商局等11个部门《转发国家工商总局等11个部门关于印发〈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 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信息产业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9部门联合,并于日前出台了《江门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江门市广告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六类虚假广告成打击重点
据介绍,这次整治工作将重点查处下列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一是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二是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身份,向群众推荐商品服务或介绍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效能、效果等;三是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四是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五是医疗广告夸大功能,宣传保证治愈,主要是在广告中保证或者变相保证治愈各种疑难疾病;六是化妆品和美容服务广告夸大功能,虚假宣传。
行动将持续到明年6月
根据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经展开,将持续到2006年6月,其中2005年8月为动员部署阶段,2005年9月至2006年5月为组织实施阶段。期间2005年9月,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发布量大的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以及今年第一季度不如实自查自纠的媒体或通过日常广告监测发现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美容广告违法问题较严重的新闻媒体进行重点抽查;2005年10月,组织开展以户外、印刷品等形式发布的上述广告的集中专项巡查;2005年10-11月,市工商局等9部门对广告虚假违法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和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及美容机构进行全面清查;2005年12月重点检查通过互联网发布的虚假广告;2006年1-2月,开展节假日广告执法专项行动;2006年3-4月组织全市广告分片交叉互查;2006年6月为总结和验收阶段。
专项行动特点明显
据市工商局副局长丁克介绍,此次整治虚假广告专项行动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成立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在国家、省统一布置的时间外,我市将成立由多个部门组成的一个永久性的联席会议制度,今后每个季度都将召开一次会议,通报监管情况,共同规范虚假广告的发布。二是工商部门成立广告监察中心,有专职人员,并配备了相应的器材,重点监察电视、广播的动态广告发布情况。三是根据有关通知要求,今后凡是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广告发布,必须同时刊播省一级广告批准文号。四是召开新闻媒体、固定杂志、私人医疗机构等情况通报会,并且在社会上聘请8位义务广告监督联络员。
据介绍,自今年8月份以来,市区“××信息”多次刊登违法虚假广告,目前工商部门已进行立案查处。对此,市工商局副局长丁克说:“整治期间,工商部门将对各媒体实施重点监测,定期抽查,对发布虚假违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的生产及经销企业要坚决将其清除出市场,对于屡教不改的广告经营业主,违法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编辑:史建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