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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广告违法率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505
    本报北京9月19日电(记者李松涛)当你看到药品广告中出现“根治”、“根除”等绝对化的语言,或者“无效退款”等承诺时,要当心了,这很有可能是违法药品广告。     记者今天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10月15日,该局将在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同时开展“关爱生活,关爱健康———拒绝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日活动,届时将散发宣传资料,组织专业人员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增强公众对违法虚假广告的识别能力。     据了解,今年1月~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国181份报纸发布的10598次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发现违法发布药品广告9680次,违法率91.3%;同期对全国35家地市级电视台(频道)发布的20792次药品广告进行的监测发现,违法发布药品广告9573份,违法率4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违法广告均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编辑:史建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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