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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整治高速公路沿线违规户外广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23
    本报讯 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牌乱设乱建的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了!昨天,省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发布通告,严令沪宁高速、机场高速沿线违规户外广告牌应于本月25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此举标志着我省整治高速公路沿线违规户外广告专项行动正式展开。     有资料显示,随着我省高速公路迅猛发展,与之不协调的是不少重点线路沿线存在户外广告乱设乱建的问题,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仅将扩建通车的沪宁高速沿线社会广告牌就达500余座,绝大部分设在30米建筑控制区的边缘;同时,由于道路拓宽,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实际向外至少延伸了8.25米,致使绝大部分广告牌处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和环境优美,社会各界对此意见很大。省领导对此极为重视,及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尽快清理整顿。   据介绍,十运会即将在我省举行,为了确保有一个安全的行车条件和优美的外部环境,展示江苏高速公路的新形象,根据省领导的批示精神,省交通厅、省工商局、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即日起将联合展开高速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措施包括:即日起对沪宁高速、机场高速隔离栅外100米范围内,暂停户外广告的相关审批和登记;对沿线的户外广告,凡违反《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规定,在建筑控制区内设置的,未经县级以上规划、国土部门办理相关批准手续设置的,未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的,均要求在今年9月25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广告设施经营者承担;完善有关立法,及时对《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明确除高速公路收费站区和服务区外,禁止在高速公路两侧隔离栅100米范围内设置广告牌,以彻底净化高速公路沿线景观,彻底消除广告乱设带来的安全隐患;在检查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全省高速公路户外广告设置,今后除在必要地段设置公益性广告外,高速公路经营公司原则上也不设置商业性广告,从而与国际上高速公路户外广告管理模式接轨。 编辑:史建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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