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内容:
比选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项目实施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简要技术要求/比选项目的性质:详见比选文件
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具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器材和场地;
4)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机构和广告经营管理制度;
5)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设计、制作广告灯箱等内容的企业。
参加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应符合以上条件并提供下列原件及装订成册的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比选代理机构报名,经初步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比选文件。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b.资质证副本;c.税务登记证;d.组织机构代码证;e.安全生产许可证;f.法定代表人授权书;g.被授权人身份证;h.其他证明文件。
报名及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8月8日至2014年8月14日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比选文件发售方式:直接购买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8月22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14 年8月22日 14时30分
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比选文件。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鑫 手机:15001162116
电话:010-56245628 传真:010-529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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