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宁市长安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标识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浙江省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长安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标识项目,招标人为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长安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标识项目建设地点为海宁市长安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建设造价:约 15 万元;计划工期: 2014 年 9 月 23 日前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招标范围为海宁市长安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标识项目制作与安装,具体详见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本次招标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广告制作”,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和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9 月 1 日― 2014 年 9 月 3 日,每日上午 09 : 00 时至 11 : 00 时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下午 14 : 00 时至 16 : 3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招标处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报名单位介绍信;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 、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 、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强制性评审标准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营业执照 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 提交有效的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企业类似 业绩 具有2010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类似项目1个,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注:1. 评标委员会按以上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www.china-bid.com.cn)查询
电话:010-56245628 15001162116咨询QQ:470924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