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文化活动中心形象提升软装饰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标讯内容: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文化活动中心形象提升软装饰工程
采购编号:1441STC40817
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12月8日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文化活动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东一巷2号
采购人电话:010-8133662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2688251
采购用途:自用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万元) 实施周期 实施地点 简要技术要求及数量
燕山文化活动中心1至5楼,标识系统LOGO设计,主形象设计、标示导视、楼层形象系统设计;实施(材料供应和安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合同全部内容并验收合格;北京市,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文化活动中心指定地点,设计要全方位、多视角提升活动中心的精神内涵,主题鲜明,体现各楼层功能。拟用于本项目的材料安全环保。安装牢固。
谈判供应商申请人资格条件(须同时满足):
谈判供应商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谈判供应商申请人的设计及施工应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符合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购买了谈判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
谈判供应商申请人所报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谈判供应商所报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谈判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竞争性谈判公告有效期: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有效。
谈判供应商申请人报名及提交申请资料的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1日17时
谈判供应商申请人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持以下文件前往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提交申请资料,逾期将不予接受: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3)申请资料。
谈判供应商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的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提交申请资料的内容及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3。
注:供应商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完全满足本公告及附件要求,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方能通过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为合格。如申请资料内容不完整,或不满足上述要求,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提交申请资料的相关要求:1)须提交申请资料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2)申请资料须以A4纸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无需密封;3)申请资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2月12日10时00分开始
资格审查办法: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谈判供应商申请人递交的申请资料时,将现场核对申请资料并形成《申请人申请资料检查记录》,谈判供应商申请人 授权代表须同时在《申请人申请资料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随后招标人将组建审查小组,以本公告中规定的谈判供应商申请人资格条件为依据,对谈判供应商申请 人的申请资料(含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合格单位名单。若通过审查小组审查的合格单位数量超过3家,则由采购人从合格单位名单中随 机抽取不少于3家单位作为本项目的邀请供应商,同时将审查结果电话通知其余谈判供应商申请人。若通过审查小组审查的合格单位数量为3家,则采购人确认该3 家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的单位即为本项目的邀请供应商。若通过审查小组审查的合格单位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联系人:聂娅琼、陈俊
联系方式:010-62688249、62688251
传真:010-62688250
邮箱:nieyq@sinosteel.com
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www.china-bid.com.cn)查询
电话:010-56245628 15001162116咨询QQ:470924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