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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一期)导向标识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投标邀请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23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作者:中国标识网  浏览次数:695
核心提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一期)导向标识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一期)导向标识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榕市地铁招2015001
招标编码:CBL_20150319_13553488
开标时间:2015-04-16
投资金额:2020万元
所属地区:福建
招标代理: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包号:榕市地铁招2015001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一期)导向标识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人已落实该项目购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项目项下各合同能够顺利实施。
1. 招标项目名称: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一期)导向标识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2. 招标货物名称、标段划分、最高限价、招标范围、工期
2.1货物名称:导向标识系统广告灯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合同包,合同包1为第1标段,合同包2为第2标段。
第1标段:象峰站、秀山站、罗汉山站、火车站站、斗门站、树兜站、屏山站、东街口站、南门兜站、茶亭站、达道站共11个车站导向标识系统采购及安装。
第2标段:上藤站、三叉街站、白湖亭站、葫芦阵站、黄山站、排下站、城门站、三角埕站、胪雷站、福州火车南站站,共10个车站导向标识系统、广告灯箱采购及安装。
2.3最高限价:第1标段:人民币7396438元;第2标段:人民币9903792元。
2.4招标范围:地铁各车站站外周边500米路引导向标识、车站出入口(包括有盖、无盖口上的导向标识)、无障碍电梯与通道、站厅层、站台层、商业区等区域的地铁导向标识系统的深化设计(包括材质工艺、结构构造工艺、版面内容等)、标识产品制作(包括所需样板制作与送样确认及供货)与施工安装(包括现场协调、测量勘察、结构预埋、移位与安装恢复、调试与检测、维护保养等),广告灯箱(仅适用第2标段)制作安装。(具体详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第1标段(象峰站~达道站):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7月1日(暂定),计划竣工时间:2016年5月31日,总工期335日历天。
第2标段(上藤站~火车南站站):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4月28日(暂定),计划竣工时间:2015年8月1日,总工期95日历天。
实际的开工日期以业主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3. 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导向标识制造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标识标牌的制造及安装;
3.2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或高铁车站或机场导向标识系统项目供货业绩(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和境外供货业绩);
3.3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受限状态;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或销售商投标;
3.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至4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东路99号三友大厦9层)公开发售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人民币/标段,图纸为200元人民币/标段。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招标文件售出后概不退换,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拒绝。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2015年4月16日9:45前送达下述投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同时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7. 投标地点:
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8. 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第1标段为人民币14万元整,第2标段为人民币19万元整。
8.2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8.3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注:投标人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导向1投标保证金”或“导向2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单位查询:
招标人: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屿路200号11楼
邮 编:350002
联系人:庄先生,黄先生
电话:0591-88110030、88110021
传真:0591-8811003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99号三友大厦9层
邮编:100021
联系人:魏先生
电 话:15659198951、0591-83721981
传 真:0591-83721981
采购中心名称: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乌山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7341510182600123454
查询更多导向标识、标牌灯箱招标阶段或前期阶段信息请登陆:
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www.china-bid.com.cn)查询
电话:010-56245628 15001162116咨询QQ:470924821
 
关键词: 招标 标识 导向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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