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西南饭店改造项目(标识制作、供应及安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北京市
1.招标条件
西南饭店改造项目 已被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农工商总公司 ,项目建设资金 企业自筹,项目招标人为:北京西南华邑商贸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 标识 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且符合招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对 标识制作、供应及安装 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甲18号。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审查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标识制作及安装资格和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包括相应的经营范围;
(2)注册资本金必须在人民币100(含)万元以上;
(3)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2个(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具有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0平方米(含)或合同额在250万元(含)以上公共建筑标识的制作、供应及安装业绩;
(4)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不良信誉记录,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如果参加投标申请的单位多于3家,招标人将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择优选择3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报名时间及地点
5.1 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2015年 7 月 31 日至2015年 8 月 4 日上午9:00至16:00。
6.报名携带资料
6.1 资格申请人委派报名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除外)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6.2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6.3 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原件与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原件阅后退还);
6.4 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5 报名人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文件,请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派专人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7.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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