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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户外广告都将拍卖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76
     本报讯  昨日,被业界人士广泛认为将使厦门户外广告市场重新洗牌的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拍卖会正式举行,8块高立柱户外广告分别通过竞买落入一些广告公司囊中。这是厦门市政府部门对公共资源户外广告整合后的首次拍卖。      昨日,厦门首批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的拍卖会分别在两家拍卖公司举行,8块高立柱户外广告的使用权分别被两家广告公司取得,本次拍得后的使用期限是3年。其中,嘉禾路石鼓山立交桥东侧的高立柱还是以高出起拍价近两倍的价格———43万元成交的。      按最近刚刚颁布实施的《厦门市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厦门市政府专门成立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有偿使用工作委员会负责执行这项工作。      据介绍,今后,城市道路与公路两侧,城市广场、绿地,公共建筑物及桥梁(含地下通道),企业或个人捐建的公用设施、建筑物(捐建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其他公共建筑物、公用设施、公共场地;利用这些建筑物、构筑物、场地设置发布户外广告的,原则上必须通过拍卖方式有偿取得户外广告设置权。但因城市规划、辖区地段、市场因素等不适宜拍卖方式的,适用挂牌竞标方式。      “拍卖将会引发厦门户外广告市场重新洗牌!”一位广告公司负责人在拍卖现场告诉记者。他认为,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实行拍卖后,对增加政府透明度有积极的意义,但对广告业并非利好;实行拍卖后,新生的广告公司有机会获得更多户外广告立柱,但是对老牌广告公司来说,经营成本会大大提高。拍卖的价格必然高于自己设置的投资,甚至可能高出原有成本的两倍。成本大幅增加,利润减少,不少实力有限的广告公司就面临着被淘汰出局的境地。 编辑:史建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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