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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地2012-G-11号地块导视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17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作者:中国标识网  浏览次数:623
核心提示:苏州瑞嘉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苏地2012-G-11号地块导视施工工程 已经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
项目名称:苏地2012-G-11号地块导视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省
1. 苏州瑞嘉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苏地2012-G-11号地块导视施工工程 已经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南环东路北、南园路西 招标类型:专业招标 所属地区:姑苏区
(2) 工程规模: 用地性质为商务金融、批发零售用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招标金额:3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5/10/1 至 2015/12/31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0001
标段内容 苏地2012-G-11号地块导视施工工程-标识与导视系统制作及安装
合同估算价(万元) 300.0000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1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1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附件:评标细则文件
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如注册资金为外币的,汇率以资审公告发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期限有效;
(2)资格预审申请人为从事标识牌生产制造(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范围必须包含指示牌、标示牌制作、设计及安装内容))的专业型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3)财务状况良好(出具近2年财务报表);
(4)具有近三年内(自2013年5月起-至今)在中国境内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10万元的商业建筑标识系统供货(包括标志、标牌、铭牌等)生产制造、安装及相关配套服务业绩;
(5)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有自行生产加工标识标牌的工厂及其生产人员和生产设备;
(6)企业所提供的产品需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7)申请人在苏沪浙地区已建立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系统,能保证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8)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入围。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甲方有权利实地考察企业和企业上报的业绩工程,考察结果不合格.
5.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通用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15/8/14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15/8/25
上午起时间: 09:00 上午止时间 11:30 下午起时间: 13:00 下午止时间 15:00
获取文件地点:
6. 请申请人于 2015/8/14 上午 09:00 至 2015/8/20 下午 15:00进行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5/8/21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5/8/25 15:00
7. 备注: 
(一)申请人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申请书(注明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邮箱);
(2)报名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范围必须包含指示牌、标示牌制作、设计及安装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提供企业2013~2014年经有关部门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要求必须在此两年度内均为盈利;
(5)苏沪浙地区售后服务系统介绍(机构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协议复印件(如有)、项目人员构成、机构设置等,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6)类似业绩情况介绍,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售后服务单与验收合格报告及其它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申请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应能清楚地表明企业近三年内(自2013年5月起-至今)在中国境内单项合同金额在210万元及以上的标识系统供货、(包括标志、标牌、铭牌等)、生产制造、安装及相关配套服务业绩,申请人需确保类似业绩的真实性;
(7)企业近三年内承担的类似项目供应一览表,包括时间、地点、项目名称、业主联系人、设备材料品牌型号、造价、规模、质量、节能、环保等要素;
(8)企业概况及所报设备材料介绍、设备材料样本(若有)。
上述所有材料应按序列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封袋,封袋上须注明申请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所有预审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另外以上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须携带原件于2015年8月25日下午15:30到具体地点核对 .未核对原件的在资格预审评审时不予确认。
(二)确定投标人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3家及以上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延期报名。
8.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5/8/14 10:00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鑫           手机:15001162116
电话:010-56245628      传真:010-529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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