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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 节能节电市场唤诚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37
     市场上有了名牌,同时也有了假冒。在美国有这样的谚语:“被假冒是一种商品成功的标志,没人来假冒,证明你的产品有问题。”然而冒牌货的出现,对企业并不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相反,冒牌货始终是断送名牌产品市场生命的“黑手”。 一个企业要获得良好的可持续性发展,就需要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这个环境中消费者对企业的态度至关重要。   假冒伪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   假冒伪劣商品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从烟酒到金银首饰,从家用电器到农药化肥,几乎畅销产品,无不被其渗透。“李鬼”比“李逵”还多还横,令消费者防不胜防,谈假色变。打假也总是“按下葫芦起个瓢”“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造假手段越来越高,组织越来越严密,有的已经从手工作坊发展到初具规模的“假冒工业”“制售一条龙”,隐蔽性和危害性越来越大,消费者越来越难以辨别。个别造假者甚至公然对抗政府有关部门的查处。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充斥市场。没有保健功能的“保健品”、劣质鞋、低劣电器、劣质钢材、过期食品、应检疫而不检疫的不洁食品混淆市场,“黑心棉”“毒酒”案件不断发生。   2、虚假承诺、不公平交易及欺诈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   “承诺制”“承诺营销”是很多企业叫得最响的经营口号。但相当多的虚假承诺、模糊承诺、夸大不实承诺、误导承诺、无意或无力兑现的空口承诺,使消费者大呼上当。如某商场承诺“不是名牌,我们用大厦赔偿”;不止一家的保健品厂家承诺“考不上学,升不了级,退款一半”;有的餐馆承诺一元钱吃大虾大蟹什么的,这些承诺又有多少可信度!缺斤少两,以次充好,掠取暴利。   3、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权益   近几年,欺骗性的招生广告、招聘广告、邮购广告等时有出现。虚假广告为诸多不法行为鸣锣开道。尽管有关部门依据新的“广告法”对电视广告、报纸广告、户外广告进行了多次执法检查,查处了不少虚假违法广告,但对众多的虚假邮寄广告仍然管理乏术。虚假广告的始作俑者除了小企业,甚至一些重量级的企业也积极参与,消费者的权益何在?   中国的节能节电市场也是产品参次不齐,鱼目混珠,大小品牌上百家,为了强占市场份额,各厂家也都是各显神通,百花齐放、百鸟争鸣是好现象,反应出我国节电产业朝气蓬勃,但是在商业宣传中必须要客观反映,如果过分夸大、甚至弄虚作假就不可取了,对整个节电产业也会造成很不利的影响,表现为过分夸大效果、虚假的节电率保险欺骗消费者、伪造公司资质文件等,比如某厂家宣称屡获国际大奖,但是国内奖像却没有一个,就好比某些国内电影一样,在国内都没公映过,就爆炒在国外某小国获一某某国际大奖,非常滑稽。   美国普若泰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节能、节电、电气控制设备研究开发、产品销售和技术服务的高科技企业,自2004年8月进驻中国以来,以其优秀的产品质量迅速得到业内及市场的好评。然而在这短短的几个月却招来众多的假冒者及模仿者,造到不正当的竞争,甚至有些竞争对手不惜伪造法律文件,以身试法,来对我公司进行攻击。但是真金不怕火炼,公司本着事实求是的科学态度,稳健的经营发展思路,努力打造成为中国节电市场的知名品牌。 编辑:魏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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