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海省工商局会同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成员单位,对省内主要媒体第四季度发布的广告进行了检查,结果显示违法广告明显减少,但医疗和药品广告违法现象仍然存在。
此次检查对11月23日至25日青海电视台2、3、4套,西宁电视台1、2套发布的广告;青海人民广播电台的交通音乐频率、新闻综合频率、经济生活频率发布的广告,西宁人民广播电台的音乐广播和健康频率;青海法制报等8家报纸发布的所有商业广告进行了检查。共检查3253条(次)广告,发现涉嫌违法广告32条(次),违法率1%。其中以医疗和药品广告违法现象居多,主要违法表现形式是:未经审核批准擅自发布;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发布;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含有治愈率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率的内容。
针对上述现状,省工商局表示将会同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成员单位,对媒体采取不定期监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事先防范、事中制止、事后查处的广告监管机制。同时希望各新闻媒体落实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把好广告发布的第一道关口,杜绝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
编辑:魏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