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的一则药品广告,将两位本是邻居的老人硬说成是“相濡以沫”的夫妻。经当地工商部门出面协商解决,当事三方达成协议:由药品经销商赔偿当事人李坚(化名)2000元、马芳(化名)1500元作为补偿。
昨日,李先生拿着一份《复元再生康复专刊》的药品印刷品广告,到阳泉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反映:广告上的内容完全失实。广告上面的李坚(李先生的父亲)和马芳根本不是夫妻,而是邻居。记者在这份广告刊登的“老两口中风康复记”和“患者现身说法”两篇文章中看到,李坚老人不但成了康复明星,而且还是和“相濡以沫的老伴”马芳一起康复的,两人“一起服药”,“一起康复”,还准备“再吃上三四个疗程”,同时广告上还刊登有李坚的一张照片。
看到广告后,气愤的两家人立即举报,工商部门经过协商,由药品经销商为两位老人适当支付赔偿金后,才将此事妥善解决。
编辑:魏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