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龙湖音乐公园标识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所属地区:江苏
招标公告正文:
编号:SG2015107
受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单位新龙湖音乐公园标识系统项目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招标内容:
新龙湖音乐公园标识系统,概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尺寸 | 单位 | 数量 | |
1 | 入口形象标识 | 2820*660*11700 | 块 | 3 | |
2 | 公园景点介绍 | (800+2700)*250*2600 | 块 | 4 | |
3 | 景观导向标识 | 650*160*2400 | 8 | ||
4 | 公共信息导向标识 | 520*160*2400 | 块 | 12 | |
5 | 游园须知标识 | 800*130*2400 | 块 | 2 | |
6 | 停车指示牌 | 600*160*2500 | 块 | 9 | |
7 | 区域景点标识 | 500*160*2400 | 块 | 5 | |
8 | 宣传栏 | 5700*2500*1000 | 块 | 2 | |
9 |
小草牌 |
610*60*500 500*60*650 |
块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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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牌 |
605*1050*60 |
块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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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洗手间标识 |
300*240*30 |
块 |
2 |
|
12 |
洗手间标识 |
100*240*30 |
块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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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广场店招 |
1200*270*6000 |
块 |
1 |
|
14 |
商区导向标识 |
660*120*2400 |
块 |
1 |
|
15 |
落地式广告灯箱 |
1000*240*2400 |
块 |
1 |
|
16 |
垃圾桶 |
750*900*410 |
个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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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电线 |
4平方双股护套国标线 |
米 |
1680 |
|
一期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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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入口形象标识 |
2820*660*11700 |
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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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园景点介绍 |
(800+2700)*250*2600 |
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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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景观导向(内置led灯条) |
650*2400*160 |
块 |
1 |
|
景观导向(无led灯条) |
650*2400*160 |
块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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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共信息导向标识 |
520*2400*160 |
块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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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清单中所列数量为规划设计数量,仅作参考,合同签订时或实际使用时数量可能会有上下变动。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原料价格变动和实际使用数量的风险,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形式签订,最终按实际用量进行结算。
以上清单所列内容已包含标识、标牌、店招等的土方开挖和回填、线管的埋设及布置,为达到验收要求而产生的一切人工、材料、机械、运输、保险、措施费、税金、管理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二、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含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内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项目软硬件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8、提供至少一份2011年至今投标人完成的单份合同金额达100万元及以上的标识标牌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投标时携带原件或公证件备查,若备查时,没有携带原件或公证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投标要求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投标人应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人经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是经投标人的CA认证加密确保为投标人制作,其投标文件的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 投标时必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2份(正本1份,副本1份)作为备档。
3.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伍佰元整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15年10月28日
六、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5年10月19日上午11点前。
七、送样要求:入口形象标识发光字、卫生间标识各一套,具体详见图纸要求。
*未能提供样品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实物样品递交时不得具有显示投标人名称的商标、品牌或其他显示该投标人名称的标志,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样品递交时间:2015年11月4日上午8:40至9:00(北京时间)
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样品制作及运输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样品不予退回,由招标人封存作为最终验收的依据。
八、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纸质版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5年11月4日上午8:40至9:0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5年11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十、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鑫 手机:15001162116
电话:010-56245628 传真:010-529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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