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Sign in Global | 标识网微信二维码 |
更多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标识网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动态 » 正文

轨道车身广告新标准:数量不得超车辆总数50%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16  来源:鹰目网  作者:中国标识网  浏览次数:734
核心提示:随着广告市场的发展和繁荣,其相应的法律法规也愈发完善,如轨道车身和立柱广告以后也将有了标准。
  随着广告市场的发展和繁荣,其相应的法律法规也愈发完善,如轨道车身和立柱广告以后也将有了标准。近日,从重庆市轨道集团了解到,为了规范主城区轨道车身和桥墩户外广告,提升轨道沿线的视觉美观,轨道集团等相关部门将结合主城区轨道建设和户外广告设置实际情况,初步制定了轨道交通广告设置的基本原则。
 
  按照目前初步制定的原则,轨道车身广告应遵循协调、美观、淡雅、适量的设置原则,总体可按照全车身、半车身和局部设置三种设置形式,外观色彩搭配应与轨道线路色彩相互协调,避免过度醒目渲染,轨道车头、车尾不得设置发布户外广告,车身窗户不得设置广告。轨道车身广告设置数量不得超过车辆总数的50%。
 
  针对轨道桥墩广告的设置,轨道集团将启动对不符合设置要求和影响市容的桥墩广告进行整改和拆除。
 
    下一步,市轨道集团将编制轨道桥墩广告设置导则,通过规划提升桥墩广告设置品质。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 2013 标识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11159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4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