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弥勒供电有限公司标识施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区域:云南
弥勒供电有限公司标识施工项目,资金来源为弥勒供电有限公司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受弥勒供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弥勒供电有限公司标识施工项目拟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及相关要求
1、弥勒供电有限公司标识施工项目(项目编号:XNZB2015-1047-0490HH)该项目为一个合同标段,主要内容包括:对弥勒供电有限公司10kV及以上部分、0.4kV部分标识牌进行安装。招单价,以实际安装数量进行结算。(安装标识牌种类、型号及安装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项目地点:云南省弥勒市。
3、工期要求:以合同要求时间为准。
4、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谈判单位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谈判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2.2谈判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 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国家电监委颁发的承装、承修类肆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在最近三年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6) 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含在管),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 谈判单位须在企业注册地所在地检察院开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并在有效期,提供复印件。
2.3 本项目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2.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谈判单位:
(1)谈判单位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的。
(2)凡两家或以上单位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和报价。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三.报名及出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
3.1凡欲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单位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持单位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述地点进行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元),售后不退。
3.2出售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01日;每日上午0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 时。
3.3出售地点: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云南省蒙自市银河路53号品质商务酒店二楼)。
四、递交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时间、地点
4.1谈判单位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递交时间,于2015年11月09日下午14:00时将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至递交至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会议室(云南省蒙自市银河路53号品质商务酒店二楼)。迟到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2 采购人于2015年11月09日下午14:00时在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会议室(云南省蒙自市银河路53号品质商务酒店二楼)对本项目进行谈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弥勒供电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弥勒市弥阳镇温泉路中段
联系人:薛 辉
电 话:1360873284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西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蒙自市银河路53号
联系人:杨 进 陈明圆
电 话:18760741780 0873-3717448-601
邮 箱:10421163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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