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12月6日,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等厅局召开了打击违法广告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暨第四季度广告监测结果通报会。
省工商局、药监局、卫生厅、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局通过对12月23日至25日全省媒体发布的所有商业广告检查表明,第四季度涉嫌违法广告32条(次),违法率为1%,在检查的3253条(次)广告中,大部分媒体发布的广告基本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但医疗和药品广告违法现象依然存在。其主要表现形式为:一是未经审核批准擅自发布;二是擅自篡改审批内容;三是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四是含有治愈率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率的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21例典型涉嫌违法广告,省工商局分别给予了暂停医疗、药品广告发布,责令限期整改,立案查处等处理。
会上,西海都市报广告部主任介绍了西海都市报在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中,采取广告发布六级审核制、利用价格杠杆制约医疗广告和加大对广告代理公司广告发布审核制三项措施,积极拓展广告发布领域,从而增加报刊发行量的典型经验。
省工商局韩有林副局长就西海都市报、西宁电视台通过引进外地新的经营模式,实施品牌经营战略,提高报纸、电视节目的质量,增加了发行量、收视率,为广告收入的增加拓宽了渠道的经验、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就媒体如何提升自身品牌效应,引导广告行业健康发展,促进媒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双丰收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前一阶段,国务院检查组来我省检查,对我省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编辑:魏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