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XYFYZB20151225-HW004
招标截止:2015-12-31
所属地区:江苏
招标公告正文:
一、邀请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编号:XYFYZB20151225-HW004
二、邀请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申请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负责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东院)楼顶发光字的材料购置、制作(包括所有相关安装及电源方面辅材)、包装、运输(包括设备卸车、就位到安装地点)、物品保管、安装、防风、防水工程、调试、成品保护、技术服务、税收、保险等一切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制作、安装、维修维护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
3、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4、如果供应商为代理商,则需出具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5、投标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外地供应商须在徐州地区设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提供详细地址、厂区及设备照片资料);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投标人近3个月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9、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承建过类似项目至少三个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
10、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提供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本招标项目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1、投标人必须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项目部成员必须是本公司职员,不得转包或外聘,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1、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申请处理。各种证件资格预审时验原件。
2、参与资格预审的供应商须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密封提交《投标资格预审文件》,主要包括以上1-10项资料(一正四副,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四、资格预审标准、方法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采购人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当满足供应商资格预审标准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满足供应商资格预审标准的投标申请人等于3家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作为正式的投标申请人;当满足供应商资格预审标准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时,通过择优方式选择≤7家投标人作为正式邀请单位。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时间
凡愿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院提交以上资格要求资料的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套盖公章),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
申请人依据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预审申请文件。
1、公告时间:2015年12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上午9:30时
2、递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上午9:30时
3、递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地点: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招投标办公室
4、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5、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6、联系电话:0516-85806721
7、联 系 人:丁老师
(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投标办公室不予受理。
(四)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并依据公告要求提供相应资质资格证明文件,未达到上述要求造成报名失败,本单位不另行通知。
六、预审结束后,将预审结果在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期3天。无异议的,进入招投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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