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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广告被撕毁 律师认为情节严重可进行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712
   27日上午12点许,韦先生反映,海口南大桥南沙路口的公益广告牌,被人毁坏。     记者看到,被毁坏的是海口市卫生局和海南妇产科医院宣传“关注妇女,抗击艾滋”的公益广告。李先生说,昨天广告牌还是好好的,撕毁公益广告,这种做法太没道德。     海南妇产科医院负责人说,南大桥上挂的公益广告牌是海口市卫生局和海南妇产科医院联合制作的,目的是唤起人们的良知,关心妇女。没想到公益广告竟被恶意撕去一块,修补不了。据了解,一块新的广告布需要花费1000元。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刘长征律师说,撕毁公益广告牌不仅是没道德的行为,情节严重和数额巨大的还要按《治安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编辑:魏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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