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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港地铁16号线广告灯箱供货项目招标邀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14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作者:中国标识网  浏览次数:691
核心提示:为配合北京京港地铁16号线线路运营的需要,需对京港地铁16号线广告灯箱供货项目(项目概况参见附件6)进行招标。
京港地铁16号线广告灯箱供货项目招标邀请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北京
招标代理:-
招标人: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编号:T160002
京港地铁16号线广告灯箱供货项目招标邀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为配合北京京港地铁16号线线路运营的需要,本公司需对16号线广告灯箱供货项目(项目概况参见附件6)进行招标。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在中国合法注册的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在人民币2000万元(含)以上;
3. 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并可提供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的诉讼记录,并可提供相关资料;
5. 投标人应通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 投标人应拥有可证明非标准金属件生产加工(变形、切削、磨削、焊接、表面加工等)能力及电气电路加工组装能力的各项工艺设备(切割机、折弯机、剪板机、电焊机、车床等),并具备非标准金属件设计和电气设计能力;
7. 投标人应拥有加工厂房(自有或租赁);
8.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气设计或机械加工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投标人公司工作满半年及以上;
9. 投标人可提供近三年(2013-2015)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或大型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广告灯箱生产供货合同,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
10.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需真实、有效,并与实地考察情况相符。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分包、转包、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16年01月27日10:00前,按照附件1的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报名,资格预审文件须装订并密封。通过资格预审并接受邀请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本项目预计发标时间:2016年02月下旬,预计回标及开标时间:2016年03月初,预计供货开始时间:2016年09月。
感谢贵公司对本采购项目的关注,并期待您的积极参与。
联系人:赵鑫          手机:15001162116
电话:010-56245628     传真:010-52960701
更多项目详情请登录 www.china-bid.com.cn查询
咨询QQ 470924821   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关键词: 招标 广告灯箱 灯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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