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16年度品牌策划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金额:200万元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16年度品牌策划服务商采购项目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016ZB-FGCFW001ZJZB2016-0314
2.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品牌建设与整合传播、促销和产品推广传播方案、视频广播等创意制作、公关活动策划及执行、创新传播、专业化渠道传播、线上品牌策划及自媒体运营(微信公众号等)、其他增值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总预算金额为200万元。本项目招1家品牌策划服务商,模式为全案服务模式,服务形式为年度框架协议+订单。
2.3 项目实施地点:山东省。
2.4 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框架份额执行完毕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身份要求: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项目;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应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
3.2注册资金要求: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应为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如果投标人以其它币种注册的,注册资金按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核算。
3.3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4代理商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6业绩经验要求:
①证明投标人全案策划能力:能够提供1个年度营销策划案例;
②证明投标人具备活动执行能力:能够提供1个金额不少于30万的大型活动策划案例;
③证明投标人具备自媒体运营经验:能够提供1个自媒体运营案例(微信公众号);
④证明投标人具备视频制作能力:提供1个往期案例及视频短片。
注:以上业绩指通信行业的品牌策划项目,须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业绩合同(框架合同需加附合同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应至少包括体现项目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或经原项目甲方盖章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项目金额等信息);对于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业绩不予承认。
3.7项目团队要求:设置专门的项目整体服务团队,团队人员不少于10人(含策划总监1名、创意总监1名),其中驻点服务团队不少于5人(含1名策划总监、1名文案人员、1名创意人员、2名设计人员),为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设置专职1名策划总监,策划总监须具备4A级广告公司从业和独立项目管理经历。(须提供上述人员的清单列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3.8银行资信证明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9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近三年有不良经营行为的;近三年有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情况的;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 01 月 28 日至2016年 02 月 03日,每天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经办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收取,售后不退。
4.4 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 02 月 25 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本次招标的开标将于上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或者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人:赵鑫 手机:15001162116
电话:010-56245628 传真:010-529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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