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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效药治标不治本虚假广告药到病除药走复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81
   水母网12月30日讯买来号称“能根治”疾病的特效药,用起来却是药到病除药走复发,向厂家要求赔偿后发现,能到手的赔款尚不够前往厂家的路费。昨天,市民庄先生向本报投诉。   庄先生12岁的儿子有狐臭,他一直为此事苦恼。         10月底,庄先生在市区三站附近购物时,有促销人员向他手里塞了一张宣传广告,是治疗狐臭的特效药。第二天,庄先生特意到指定的药店,花500元钱买了一瓶药。在两个月的用药时间内,药效非常明显,狐臭病症几乎消失。两个月后,一瓶药用光了,庄先生发现,儿子的病症又开始发作,甚至回到了用药前的状态。想到宣传广告上承诺的“永不复发”,庄先生感到很气愤,找到药店理论。药店表示,现在已经不经销那种药物了,顾客有问题,只能找厂家交涉。于是,庄先生又电话联系到位于广东的药厂。对方表示,如果用药后出现了问题,需要患者到厂家去进行一次检查,真是药的问题,他们可以给予赔偿。庄先生仔细计算了一下,发现厂家许诺的赔偿,和他带儿子去趟广东的路费相差无几。“我请假不上班去广东,两个人来回搭上钱,即使能要回钱,也根本不合算,只能认倒霉。”庄先生气愤地说。   据了解,疑难病患者总是希望能用上立竿见影的“特效药”,让自己的病早日痊愈。他们对那些“特效药”的广告更是深信不疑,即使药品价格很昂贵,也在所不惜。主要原因是许多患者对长期服用常规药物久治不愈而产生的情绪造成的,从而把希望寄托在新、特药品上。再者因为广告的宣传效应,尽管有些“特效药”不乏一定的危害性,却颇有市场,通过不同的促销渠道不继地流入病人手中,许多患者尽管对“特效药”缺乏认识,但也愿侥幸一试。有些病人“侥幸”试好了,而有些病人也许就没那么幸运。 编辑:魏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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