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能源
所属地区:湖北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石油分公司
中受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石油分公司委托,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石油分公司罩棚檐口灯箱采购 所需罩棚檐口灯箱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604151979227-B1
2.项目内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石油分公司罩棚檐口灯箱采购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各种标牌-C(打包物资) 1.0 批
4.交货期和地点:2016年05月20日00:00时,湖北石油分公司各分子公司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6.1 合同履约期间,承诺确定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专职对口湖北石油分公司提供售后服务。
6.2 在接到客户服务需求后,一般情况4小时回复,24小时内修复;开通365天大客户热线,提供每天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热线;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保修期内要予以更换新设备或提供代用设备。
6.3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商,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6.4 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或采购订单4万元及以上行业内加油站罩棚檐口灯箱项目已完成实施案例并提供合同或采购订单原件(投标时授权代表随身携带备查)及复印件(制作在技术标书文件里面)。
6.5 技术要求为实质性要求,详见技术文件,必须完全满足。投标商对本技术要求必须逐条做出明确答复,应逐条回答“满足”或“不满足”,并给出所提供产品的详细 技术数据,对诸如“已知”、“理解”、“注意”、“同意”等不明确、不具体的答复视为不满足。对有技术指标要求的,应写出具体技术数据、指标和做出详细说 明,不得仅以“满足什么的标准”为答复。如有异于本技术条件要求的,应论述其理由,但如有重大技术负偏离作否决投标处理。
6.6 合同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必须完全满足。如有异于本合同条款要求的,应论述其理由,但如有关键项偏离作否决投标处理。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03月25日16时至2016年04月05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赵鑫 手机:15001162116
电话:010-56245628 传真:010-5152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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