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及配套附属用房项目所需标牌采购及安装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山西
招标人: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及配套附属用房项目所需标牌采购及安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及配套附属用房项目所需标牌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编号:HXD201504112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1包,供应商可以对其中一包进行报价,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第1包:包括该项目所需标牌采购及安装,具体技术要求及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地点:太原市长兴南街11号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上述1包采购项目中,须经批准方能生产或销售的,供应商应具备相应批准手续;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6年4月13日至2016年4月19日每日8:0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在代理机构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及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社保登记证或能证明2015年1月至报价截止日期内供应商任意一次交纳了社保金的凭证(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险任意一种)、上年度审计报告。上述内容除标注外,均需携带原件核验并递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1.发售时间:2016年4月13日至2016年4月19日每日8:0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份)(文件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
时间:2016年4月20日14:30(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鑫(广告行业负责人)
手机:15001162116 电话:010-56245628
更多项目详情请登录 www.china-bid.com.cn查询
咨询QQ:470924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