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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投诉居高 房产广告莫盲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43
   新华网杭州2月8日电(朱立毅、李嘉)浙江省各级消费者协会去年共受理消费者关于商品房的投诉33866起,其中质量问题投诉占了63.1%,房产质量仍是困扰消费者的首要问题。     浙江省消协的负责人介绍说,浙江省有关商品房的投诉主要涉及:违反认购协议约定的房价加价销售;延 期交房,延期办理三证,不按规定赔偿;广告、楼书承诺配套设施不兑现;房屋地基下沉、墙体开裂、房屋渗水等质量问题突出;物业管理出现问题。     消协提醒说,消费者在购房前要看清房产商的“五证”,即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查看楼书广告上是否标注楼盘预(销)售许可证号。     消费者应理性看待房地产广告,把它作为参考资料,不要盲信盲从,应到实地察看,并保留宣传资料,如果日后开发商不兑现,这些资料可以作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有力凭证。     此外,消费者应谨慎签合同,对示范文本中的必备条款、选择条款和补充条款一定要认真审核。法律知识比较欠缺的消费者,最好请律师代为审查合同,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消协还提醒,消费者应把好房产验收关,认真检查房屋实况、房屋设施、内部结构、面积、装饰材料、配套设施等,如果发现与合同有出入,应及时要求房产商改善或维修,不要草率签字入住。 编辑:魏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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