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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发通知:性病广告暂停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79
  本报讯 癌症、乙肝、性病、牛皮癣等医疗广告暂停发布。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卫生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   通知指出,对监测中发现涉嫌虚假违法的医疗广告,各级卫生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移送工商部门处理。对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违法的,要依法严处,处理结果应于7日内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   卫生部门应向当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申医疗广告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关于暂停发布尖锐湿疣、梅毒、淋病、软下疳等性病;牛皮癣(银屑病);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等。   另据了解,昨天,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对“非黄金时段”的违法医疗广告展开重点整治。   通知指出,目前,一些地方利用广播、电视健康专题栏(节)目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如推荐产品、宣传疗效等。对此,通知要求,今后凡含有广告内容的此类栏(节)目,必须明示“本栏(节)目中含有广告内容”的忠告语。 编辑:魏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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