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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场内:建立虚假医疗广告举报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78
   天山网讯(记者江斌伟报道)“工商管理部门应建立违法广告公众举报制度、违法虚假广告公示制度、查处结果反馈公告制度,并为举报者保密。”在2月16日召开的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虚假医疗广告引起市政协委员们的普遍关注,九三学社乌鲁木齐市委会为此建言献策,提交了《关于整顿虚假医疗广告的建议》的提案。     在这份提案中,九三学社乌鲁木齐市委会认为,立法的缺陷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促使新闻媒体放宽对广告发布的审查。一些媒体为了规避广告管理,采取以“健康导刊”等专版、专栏形式配合广告主的宣传策划,对商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做不真实的宣传,侵害了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而且这种行为更具有隐蔽性。     九三学社乌鲁木齐市委会建议:政府职能部门应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细化《广告法》中的规定,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义务。相关部门应当根据管理职责,加强主动性执法检查,及时查处广告市场违法行为。另外,工商管理部门还应建立违法广告公众举报制度、违法虚假广告公示制度、查处结果反馈公告制度、为举报者保密制度。     市政协委员桑云也在《关于加强医药广告治理的建议》的提案中说,目前,虚假医疗、美容、保健食品广告等打而不绝,扰乱了正常的医疗市场和广告市场秩序,甚至给消费者造成很多误导,带来精神痛苦和财产损失。     桑云建议:由政府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专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的方案,从制度上遏制虚假违法广告的蔓延;由政府牵头,组织和协调报社、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共同制止虚假新闻报道、抵制媒体低俗之风,严肃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对医药、医疗等违规率较高的广告建立档案制度,实行一户一档,监督检查;建立广告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广告播放情况。 编辑:魏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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