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日报消息(首席记者吕卫国)记者1日获悉,我市清理整治城区户外广告、商业牌匾实施方案已出台。方案要求,清理整治后,各类户外广告要达到白天美化、夜间亮化效果。
据介绍,户外广告、商业牌匾的清理整治范围包括市区主要街路及站前广场、胜利广场、人民公园周边等重要部位的各类户外广告、牌匾。
清理整治中,全部拆除市区内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和设置期满后未办理延续手续的擎天柱式广告、楼体广告(顶置式、墙体式)和桥体广告,以及道路两侧交通护栏广告和独立式等类型的广告;未到使用期限的户外广告待其使用期满即行拆除。此外,清理整治的内容还包括规范各类交通标志;公交候车亭及其广告;施工围档与公交车体广告的规范;各类商业牌匾;取缔跨街式拱形门及沿街条幅、布幔式广告。
清理整治后,各类户外广告要做到白天美化、夜间亮化。需要重新设置的,必须经过统一审批并符合《鞍山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规范》要求,做到制作精美、用料考究、位置合理、安全牢固,各种灯饰完好;各类商业网点的橱窗、店面要整洁、美观;店面牌匾按照规定的材质、样式、规格设置,做到一店一匾(一门一匾)。同时体现各条街路牌匾的不同特色与整体协调性;橱窗、牌匾也要实现亮化。公交车体广告、候车亭广告、交通标志、路标指示牌等规范统一、整洁美观、设置合理。现有的施工围栏广告要求达到整洁美观,并逐步更换为构件式施工围栏。
据了解,清理整治分为四个阶段进行,12月30日结束。第一阶段5月26日结束,完成清理整治千山西路、千山中路、胜利南路、胜利北路、中华路(解放路至和平路段)、园林路(解放路至和平路段)、五一路、前进路、人民路(铁西广场至兴盛广场段)、建国南路、建国北路、二一九路、新华街、二道街、东山街、光明街、铁西三道街等17条主要街路(段)及站前广场、胜利广场和人民公园周边的各类户外广告、商业牌匾。第二阶段从5月26日至9月30日,对园林路(解放路以南段)、民生东路、中华路(解放路以南段以及和平以北段)、建国东路、健身东路、解放东路、解放西路、民生西路、铁西九道街、山南街、文化街、和平路等12条主要街路(段)进行清理整治。第三阶段从9月30日至12月20日,完成余下9条主要街路即双山路、健身西路、民生西路、兴盛路、千山东路、交通路、鞍辽路、鞍海路、鞍腾路等清理整治任务。最后一个阶段,市综合执法局对城区清理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编辑:魏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