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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报该省一季度“十大违法药品广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79
  新华网南京3月15日专电(记者朱旭东)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14日通报了江苏省今年一季度十大违法药品广告。   这些广告分别是:贵州老来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刺参九正合剂、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补肾填精丸(二十六位帝皇丸)、南京中大中医药研究所生产的麦管灵片、内蒙古津新药业公司生产的百花定喘丸(喘金宝牌)、沈阳绿洲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固本益肠片(御泻宁)、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双灵固本散、贵州安平民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枫荷活骨胶囊、辽宁好护士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肾炎温阳片(邵霞龄牌)、辽宁好护士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肾炎解热片(邵霞龄牌)、锦州九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参茸蛾补肾助阳胶囊(浩腾胶囊)。   这十大违法药品广告的主要特点是:违法刊播的次数多、影响面大,有的经工商部门多次查处仍屡教不改,影响恶劣。在宣传内容方面,有的夸大疗效,适应症严重超出药监部门认定和审批范围,误导患者用药、延误患者治疗;有的以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作疗效证明,对消费者有较大的欺骗性;有的作为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的处方药,无视国家禁令大肆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对患者用药安全构成隐患。 编辑:魏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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