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康复医院肛肠门诊自2006年1月起,连续在省内某报纸上刊登宣传广告,被太原市工商局迎泽分局查实为虚假宣传,被处以5万余元的罚款。
在该医院刊登的广告中,使用了“本院独家引进美国2B—ⅢB大型全自动痔疱治疗机”及“由山西省肛肠学会副理事长韩主任、谢主任亲自坐诊及治疗”、“一个手术费100元”等用语,其广告上述内容严重失实。
经过执法人员检查确定,美国大型痔疱治疗机实为杭州生产,韩、谢两位医生也并非山西省肛肠学会副理事长,且职称还不够专家资格,而且手术费也未按承诺收取。
执法人员根据检查情况认定,该医院作为医疗服务机构应对其门诊科室实施严格管理,但因其管理存在漏洞,致使发生利用广告从事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使消费者上当受骗,产生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54000元。(作者:记者 袁牧)
编辑:魏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