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围墙彩绘原来是一项洁净建筑工地、美化市容环境的举措,可偏偏有人在这上面动起了脑筋,昨天,一家广告公司就因此收到西湖区城管执法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许某是本市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总,上个月接到了一家房产公司关于制作发布户外广告的业务。为此,许某和他的工作人员一起用灯光布制作了一幅长7米、宽5米的以红色为主调的彩色效果图,印上了该房产公司的宣传语以及电话和地址,挂到了该房产公司位于古墩路上一在建楼盘的围墙上。
西湖区行政执法局三墩中队的执法队员发现该“墙绘”已经属于广告范围,却并没有到有关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为此,西湖区行政执法局根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其作出了两千元的行政处罚。
据执法局有关人员介绍,墙体美化如果作为公益宣传的话是不需要审批的,但如果用作商业宣传或者是户外广告的话,那就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许可,否则将最高受到20000元的处罚。
编辑:魏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