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5月25日电 山东省宁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断完善药品
广告监管制度,加大对违法
广告的整治力度,1到4月宁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向工商部门移送违法药品广告案件3起,立案查处1起。
今年以来宁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县辖区内的药品广告进行逐一审查,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并重点对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夸大药品、医疗器械功能主治;以专家、医生、患者等形象宣传疗效;以最新、最优等绝对化的语言夸大疗效;篡改或使用过期广告批准文号以及对保健食品宣传药用功能等违法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
编辑:魏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