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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即将取缔所有烟草广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6-20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23
       烟草在线据马来西亚星报报道编译  咖啡馆和其他零售店所有各类卷烟和烟草产品广告,都必须在7月23日以前拆除。拆除广告范围包括付款台上以及展示卷烟盒的玻璃柜中各种卷烟品牌的标识。     零售商如果不遵守卫生部的这个管理条例,那么,根据2004年烟草产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他们可能被罚款1万林吉特,或两年监禁,或者既罚款又关监狱。       卫生部议会秘书Lee Kah Choon说,已在7个月以前发出通知,他们有足够的时间作出变更。   这个条例本来应在今年初与禁止小盒卷烟的禁令一起付诸实施,但是在马来西亚咖啡店协会和烟草制造商联合会发出呼吁之后,卫生部把采取行动的时间向后推迟了。   他说:“我们同意把禁止销售小盒卷烟的禁令的最后期限延长到明年6月,因为经济规划单位以大约14000烟草种植者的名义发出了呼吁,后者的收入会因为这个禁令而大受影响。”   根据国内卷烟销售趋势看,小盒卷烟(7支装、10支装或14支装)占销售量的30%到40%。    Lee说,经济规划单位感到,烟农需要更多时间改种其它作物,据估计,一旦这个禁令开始生效,卷烟的销售量会急剧下跌。   他说,国家烟草委员会为了支持当局反对吸烟的坚定立场也在减少烟草配额。   Lee说,此次行动不会再拖延,因为卫生部已保证遵守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规定。马来西亚是这个公约的签字国。 编辑:宋小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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