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反倾销调查是继生产彩电、聚乙烯购物袋、木制家具等产品的深圳企业遭到美国的反倾销调查后,深圳企业又一次成为美国反倾销调查的调查对象。
据深圳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反倾销专业律师金焰介绍,入世以来,在60多个国家针对我国产品的反倾销案件中,大多都涉及深圳市的出口产品,深圳企业去年平均一周就遭遇一起反倾销案。
本次反倾销起诉分别有6家美国公司对来自中国的薄页纸,2家美国公司对来自中国的皱纹纸联合向美国贸易委员会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调查期范围为2003年6月1日到12月31日出口到美国的薄页纸和皱纹纸产品。
金律师介绍,根据美国法律规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接到企业投诉后,需要在10日内决定是否接受起诉,ITC需要向美国进口商和生产商发出问卷,在立案之日起20日内举行听证会,而且必须在确定立案之日起45日之内作出初裁。自2月19日美国企业向贸易委员会(ITC)提起诉讼到现在,已经过了近三十天,深圳企业基本上已失去参加听证会的机会,也就是失去应诉的机会。
但是,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立案后,美国商务部才开始对列入调查名单的企业开展反倾销调查,这时,无论是否列入强制调查范围的企业,都可以要求被调查,所以深圳企业仍然有“翻身”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