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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评:人体广告 创意还是恶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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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中旬,湖南几名女主持人因半裸拍公益广告,引起社会各界广泛争议。

  其实,厦门人对人体广告并不陌生。去年国庆节期间,世贸商城就用年轻男女做“人体雕塑”吸引人;更早以前,一家饮料公司在推出新产品时,举办过一场人体彩绘秀。

  今年5月,经过中山路,正好遇到一家商场开业。他们请来一些身材甚佳的模特儿表演“内衣秀”、跳“热舞”,模特儿内衣都印上商店促销商品的名称,围观者把骑楼过道挤得水泄不通。听同事讲,住在他楼下的田老汉因观看太久,忘记买菜,回家被老婆臭骂一顿,颇像南北朝人唱的民歌——“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

  随着广告形式的不断创新,人体广告受到一些商家的欢迎。他们公开选拔“群众演员”,让人见识了广告的创意,同时也常惹低俗之讽。前不久,一群人身着“XX公司”奇异服装,扛着“年薪百万”的大伞,在火车站一带的繁华街道走动,被称为做秀;我市还有一家广告公司用两个大水果遮住裸体模特儿的胸部,拍成图片登在一家小报上,引来非议。

  对于在人体上做广告,我市广告业内人士基本上持坦然的态度。厦门飞视企划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建陆认为,人体广告优点是投入成本少,在小范围如商场、社区内会引起轰动效应,在广告媒体少的小城镇效果更佳;其缺点是人体“版面空间小”,覆盖面窄,真正的信息难以引人注目,不如车身广告。至于大家谈的低俗化问题,胡建陆对记者说:“这跟载体有关。如今在自己身上做广告者多是低收入、不知名的人;如果是由明星、名模来做人体广告,观众可能就没有这个感觉。”

  而市民的看法差异较大。有人觉得把人体当成商品促销工具哗众取宠、污辱人格;有的市民则表示,利用大众好奇心理吸引注意力、实现“眼球经济”,如果没有什么违法或不道德的内容,借此生财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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