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重点任务之一,我国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由科技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三部门共同开展,试点企业的选择根据三部门确定的试点企业条件,在地方和部门的推荐和优选的基础上产生,其中既涉及高新技术产业,也涉及传统产业。试点企业将不搞终身制,而是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办法。
科技部副部长李学勇表示,目前,我国技术创新能力比较薄弱,企业尚未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目的在于推动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内在机制,探索不同类型企业创新发展的有效模式,形成一批创新型企业,引导和带动广大企业走自主创新之路,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为了给企业自主创新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三部门将从各自职能出发,有针对性地对试点企业予以支持。就科技部来讲,将支持试点企业积极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地方重大科技项目;在具备条件的试点企业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基地;积极疏通渠道,支持试点企业运用政策性贷款加大研发投入;组织开展试点企业的各类创新人才培训;帮助试点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为试点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等。